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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勇立潮头 创业创新闯天下 ——访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浙江商会会长杜利峰
  • 更新日期:2023/11/29 12:28:12    浏览次数:1616
  • 勇立潮头 创业创新闯天下 ——访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浙江商会会长杜利峰



    杜利峰 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浙江商会会长、山东省浙江青联主席、上海悦来港集团董事长。先后荣获全国“浙商创新奖”、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贡献先进个人”、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热心公益事业,捐建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学生、为疫情防控捐资捐物,履行了浙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浙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来到山东发展,秉持“创业创新闯天下”的精神,众多企业家通过创建市场、兴办实业、投资置业、产业转型升级而勇立潮头,不断引领商界的发展。 

    2003年9月,山东省浙江商会在济南成立,是山东省第一家省级异地商会。建会20年来,在省工商联指导下,山东各市都设立了浙江商会,省级商会首批成立了党支部。目前,在鲁浙商近60万人,规模以上法人企业7000多家,浙商企业成为助力山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浙江商会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如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怎样弘扬企业家精神?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浙江商会会长杜利峰。


    凝聚浙商力量


    服务浙商发展


    记者:作为山东省第一家省级异地商会,浙江商会的发展是如何定位的?


    杜利峰:适应新时代新使命要求,山东省浙江商会的功能定位主要确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鲁浙商信息交流、抱团发展、投资合作的运营平台,是弘扬浙商精神、凝聚浙商力量、寻求浙商共识、倡导浙商合作、服务浙商发展,推进两个“健康发展”的精神家园。第二层次,是鲁浙两地政府联系、指导、管理在鲁浙江民营企业的助手,是在鲁浙商向政府表达愿望、反映诉求最快捷、最有效的媒介。第三层次,是推进鲁浙两省经济文化交流的民间使者,是浙商群体把助力山东发展与反哺回馈家乡结合推进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确立了“桥梁、纽带、助手、服务”职能作用,协助政府、服务浙商、回馈社会的办会宗旨。成立以来,积极协助山东各地开展双招双引,累计与山东各地签订投资项目1700多个,投资总额达8500多亿元。山东省浙江商会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服务民营经济先进单位”,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创业创新组织奖”,荣获全国“四好”商会、全省“四好”商会等荣誉。


    记者:回馈社会是山东省浙江商会的办会宗旨之一,具体是怎样做的?


    杜利峰:疫情防控期间,商会倡导组织浙商企业向重点区域捐款的同时,与会员企业、省市浙江商会守望相助、齐心抗疫。省工商联联合浙江商会、上海悦来港集团,向多家幼儿园捐赠价值约100万元的教学物资。参加省工商联赴菏泽走访慰问、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捐赠活动。省市浙江商会助力全国“万企兴万村”行动,参与国家东西部扶贫协助和对口援助,协办甘肃特色优势产业招商推介会。参与省希望工程儿童关爱项目“希望小屋”捐建,助学帮困。


    奋进新时代、新征程,山东省浙江商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团结会员企业、凝聚浙商力量,传承“四千”精神,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提升,共同谱写更多、更好、更有历史价值的浙商故事,为助力鲁浙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坚定发展信心


    释放创业潜力


    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商会如何贯彻落实?


    杜利峰:在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英明决策。今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推动山东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大跨越。两个《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为广大浙商加快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作为“勇立潮头,创业创新闯天下”的浙商企业家,大家深感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感受到融入山东、投入山东恰逢新的历史机遇。今年以来,省、市浙江商会联合政府举办了多次投资考察活动,主要有:百名浙商走进菏泽,百名浙商助力聊城高质量发展大会,浙商走进济宁汶上,浙商临港行,浙商日照行等投资考察活动。协助济宁市政府在杭州举办济宁(长三角)产业招商推介会,协助日照市领导到上海市浙江商会座谈并考察知名浙商企业,东营、聊城等多批次政府招商团队到上海招商考察。梁山、郯城、陵城等多个区县到商会对接洽谈招商引资工作。


    最近,商会先后参加了省政协和省工商联、省公安厅组织的贯彻落实《意见》的专题活动,受到极大鼓舞鞭策。组织省商会会员和山东各市浙江商会的代表,专题召开了“坚定发展信心 携手推进高质量发展交流会”,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的《意见》,交流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措施,确立了勇毅前行的信念。大家表示,要坚持党建引领、力促“健康发展”,始终保持浙商群体坚定的政治方向。深刻认知四十年改革开放积累,国家实力雄厚,总量规模巨大,发展韧性实足。充分认知我国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扩大对外开放坚定不移。只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双循环”新格局为引领,一定能够战胜艰难险阻。坚信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扎实贯彻意见精神,动员组织山东浙商投身再次创业,争取再立新功。


    记者:在商会层面采取哪些措施助力会员企业发展?


    杜利峰:商会层面重点围绕顺畅高效地服务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紧紧围绕浙商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产业业态、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等根本性变革,完善运行机制。让全体会员和广大浙商从服务中深受裨益,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释放“愿投”“能投”“敢投”的潜力。


    第二,进一步完善会员诉求办理机制。对于会员反映的权益问题,遇到的客观困难,创新发展的意向和期望,及时受理,及时调研,及时提出自律维权、纾困解难、牵线搭桥的途径和方案,让会员企业和广大浙商深刻体验“家”的温暖。


    第三,以贯彻中央和省委《意见》为新起点,引领山东浙商深入搞好投资领域、合作意向、产业项目的考察对接,健全完善商地之间信息互通、商机共享长效机制,发挥天下浙商优势,引领更多知名浙商企业家,关注山东、投资山东、融入山东、扎根山东,参与国家战略实施,为助力山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同时,深刻认知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亲清政商,是自律的重点。《意见》在凝共识、优环境、建制度、强引领、重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对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提出新要求。广大在鲁浙商要始终坚持诚信守法、亲清政商、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大力传承爱国奉献的家国情怀。


    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记者:近年来,浙江商会实现了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是怎样做到的?


    杜利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战略,浙商坚决拥护迅速贯彻落实。 


    第一是注重导向引领。多年来,商会确定年度总体思路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主线。工作调研,总结经验做法进行表彰,并组织会员考察交流,从而树立正确的发展导向。


    第二是注重搭建平台。商会根据会员行业特点和愿望要求,组建委员会。交流共性问题,探讨合作发展,协商研究对策措施。


    第三是注重拓展服务。商会利用天下浙商优势,邀约长三角地区高科技上市公司、知名浙商企业来山东考察交流。积极为山东各地赴长三角考察交流牵线搭桥,较好发挥了商会的服务职能。


    第四是增强国际视野。浙商遍布全国及世界各地,山东浙商需要拓展“走出去、请进来”更加开放的思维,促进山东浙商加快走出去步伐,自觉融入更大的市场和舞台。


    记者:商会如何带领会员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杜利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山东浙商群体发展壮大,需要确立“四高”方略,即:站位高、目标高、起点高、效率高。


    站位高,就是站在新时代的高度认知新使命。深刻认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对于加快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生力军作用。深刻认知,包括浙商在内的民营经济,在这场波澜壮阔的伟大洪流中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目标高,就是弘扬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创新进取的浙商品格,加快产业提升,瞄准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业、瞄准智能制造,瞄准提升电商物流效能等,实现浙商产业业态的提升变革。


    起点高,就是要果断放弃低效率、高消耗的产业和业态,审时度势确定前瞻性带动性产业方向和项目,充分借鉴和利用前人的成果,提升科技和管理人才层次,努力推进技术和产业的创新发展。


    效率高,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务实可行的推进方略,科学高效地抓好推进落实。


    弘扬企业家精神


    坚定信心再出发


    记者:您眼中的企业家精神是什么?弘扬企业家精神还需要社会做什么?


    杜利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希望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定信心再出发。再提当年江浙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时,创造的“四千”精神,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这种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的创业精神,是永远需要的。


    新时代浙商精神也可归结为六个方面: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兴业报国的担当精神、开放大气的合作精神、诚信守法的法治精神、追求卓越的奋斗精神。这六个方面,非常契合浙商群体在创业实践中所体现的精神风貌。结合自身从业数十年的经历,我对企业家精神的基本认知是:勇于担当的家国情怀,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诚信守正的法治信仰,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


    随着中央和省委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意见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地位作用达到空前高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外在环境进一步优化。我们深切期待政府经济部门在部署经济发展任务、制定经济促进政策、调研经济重大课题、评估宏观发展态势等涉及企业界的经济活动时,能够吸收商会参加。也期望主管部门对浙商的产业调整、动能转换、业态提升、科技创新、企业改制等重要事项给予指导,提供可借鉴的成功范例。


    来源:联合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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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吴钦景 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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