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首页 >> 转发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关于积极参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 信息详情
  • 转发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关于积极参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 更新日期:2008/5/9 0:00:00    浏览次数:2780
  • 各会员单位:

    接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浙协[2008]25号文件《关于做好近期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第二项工作为:落实参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项目。参与和支持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既是广大浙商反哺家乡、回报社会的具体实践,也是新时期浙商应尽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广大浙商在参与和支持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得到了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欠发达地区人民的高度赞赏和充分肯定。浙江省协作办在认真论证和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推荐了一批新农村硬化、亮化、洁化项目,供各联合会、商会、促进会及会员企业选择。

    今年四季度的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中争取签约若干捐建新农村项目(签约项目既可以是浙江省协作办推荐的项目,也可以是会员单位自行捐建的项目)。现将浙江省协作办推荐的省外浙商回归工程参与新农村建设计划项目在商会网站公布,以便会员了解选择。凡有意向积极参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会员单位,可与商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刘     电话/传真:0531-85107071

    附:省外浙商回归工程参与新农村建设计划项目

     

                                  山东省浙江投资企业商会

                                     200858

     

山东省浙江投资企业商会 - www.zjsh.com.cn
© 2013 山东省浙江商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05034768号